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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打造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效率,形成一条龙的办事服务体系,从2017年11月6日起,将市级工伤认定窗口迁移至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中心一楼工伤认定窗口,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特此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