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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运行实际情况,经报请市营商办、市营商局同意并备案,从2017年11月4日起,市医保局及各分局双休日面对自然人的业务窗口办公时间调整为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市医保局及各分局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保持不变,为8:30-17:00(各驻厅分局依照大厅作息时间为准)。
望周知。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