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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季度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基金收支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
1.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12月末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9.1万人。2017年1-12月基金收入1402166万元,基金支出1357689万元(对医院、药店结算保证金未支付),当年结余44477万元(含未支付对医院、药店结算保证金),其中个人账户结余67926万元。参保职工医疗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2.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12月末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6.0万人。2017年1-12月基金收入135647万元,基金支出125871万元(对医院结算保证金未支付),当年结余9776万元(含未支付对医院结算保证金)。参保居民医疗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二、生育保险
2017年12月末沈阳市生育保险参保303.3万人。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及津贴待遇按时、足额支付。2017年7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金额已包含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中,不再单独列示。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