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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9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12号)》文件精神,2020年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将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根据我市城乡整合工作安排,2019年9月30日前继续办理本年度居民参保缴费业务; 10月1日开始办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
望广大参保人员周知!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