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沈阳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账号变更公 |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跨省异地 |
|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 |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 |
| ·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相关问 |
| ·关于辽宁省实行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省 |
| ·哭晕!不开离职证明,又赔了员工15万! |
| ·人社部党组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 |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居沈异地参保人员:
为满足广大外省市参保人员来沈就医需求,扩大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经沈阳祥云皮肤医院有限公司、沈阳新民同生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沈阳凤凰妇科医院、沈阳现代医院、沈阳皇姑碧塘医院、辽宁省优抚医院、辽宁省中医药学会建大中医院、沈阳市铁西区长滩镇人民医院、沈阳辽中区新华医院、沈阳万康中医院有限公司、沈阳燕都医院、沈阳铁西胜康中医院、沈阳市大东区东陶医院、沈阳浑南振海医院、沈阳都市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临湖中心卫生院、沈阳大东和济中医院、辽宁同济中医医院、沈阳德坤瑶医肿瘤医院、沈阳沈大医院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通过综合评估、测试验收,我局研究决定增加以上二十一家医疗机构为沈阳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自即日起,以上二十一家医疗机构可按相关规定承接外省市居沈参保人员持卡住院直接结算的相应工作。
特此通知。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