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如何爱上自己的工作?心理学家建议:重塑 |
·沈阳人社政策400问(第十三期) |
·工伤职工违纪被辞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 |
·医保报销少跑腿 我国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看过来!强化职业伤害保 |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设定依据】
1.《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2.《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1〕52号)
3.《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病门诊体检认定标准〉的通知》(沈劳社发〔2006〕2号)
4.《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沈劳社发〔2009〕4号)
5.《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4号)
6.《关于新增和调整门诊规定病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11〕9号)
7.《关于进一步调整和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沈劳社发〔2011〕89号)
8.《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规定病种体检认定标准〉的通知》(沈医保发〔2011〕2号)
9.《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2〕93号)
10.《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透析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2〕94号)
11.《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35号)
12.《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102号)。
【申请条件】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沈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有沈阳市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内疾病,且需长期门诊治疗的。
【办理材料】
1.申请办理门诊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参保患者携带与申报病种相关的完整的住院病历(加盖病案专用章)或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系列检查治疗病历、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同时须携带与申办病种诊断相关的检查资料,如CT、骨穿等。
2.办理完成后我局经办人员出具手续
申办门诊规定病种的参保患者或代办人可通过五种方式查询办理结果,合格者直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窗口挂号就医。
【办理地点】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院
【办理时间】沈阳市门诊规定病种共计35种,门诊规定病种体检工作全月经办,其中申请PCI(PTCA)术后一年内抗凝治疗、其他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限术后一年)、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治疗(限术后一年)、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仅限膀胱灌注)、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病种的,每月25日(含)前办理当月待遇,合格者当月享受待遇。其余病种均当月办理,合格者次月享受待遇。
【联系电话】024-62161713 024-62161771
【办理流程】沈阳市门诊规定病种体检方式按各病种特点共分为三类,分别为现场体检、简易体检、委托体检。
一、现场体检流程
1.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病历资料选择门诊规定病种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申报,经市医保局指定的医院相关科系专家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体检。
2.各门诊规定病种体检定点医院在市医保局规定时间上传名单,市医保局通过系统随机对人员名单进行相应调整,后将调整后名单下传至各体检定点医院。
3.门诊规定病种体检医院电话通知参保患者、代办人体检时间及医院。
4.门诊规定病种现场体检,认定专家依据参保患者的病情、现场检查报告单、并参照参保患者病历资料做出认定结论。
5.现场体检结束后,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负责将参保患者资料核对无误后如数带回市医保局。市医保局组织认定专家对参保患者资料进行再次审核,对认定专家提出疑问的人员进行再次抽检。经审核合格后,由市医保局登记信息,参保人员按照规定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6.参保患者或代办人可通过五种方式查询办理结果,合格者直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门诊规定病种体检医院负责对参保患者门诊规定病种体检结果进行相应解释工作。
二、简易体检流程
1.参保患者携带病历资料到办理简易体检流程的门诊规定病种体检医院申报。
2.体检医院由具有认定资质的相关科系专家按照沈阳市门诊规定病种认定标准进行审核,并为初审合格者填写《门诊规定病种审批表》,汇总名单。体检医院将合格者的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系统上传至市医保局,市医保局组织相关认定专家进行再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市医保局登记信息,参保人员按照规定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3.参保患者或代办人可通过五种方式查询办理结果,合格者直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
三、委托体检流程
1.参保患者携带病历资料到具有办理委托体检资格的门诊规定病种体检医院申报,医院具有认定资质的相关科系专家按照沈阳市门诊规定病种认定标准进行审核,并为初审合格者填写《门诊规定病种审批表》。
2.具有办理委托体检资质的门诊规定病种体检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参保患者进行体检。
3.门诊规定病种体检医院将合格者的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系统上传至市医保局,市医保局组织相关认定专家进行再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市医保局登记信息,参保人员按照规定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4.参保患者或代办人可通过五种方式查询办理结果,合格者直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